|
|
|
房产税政策变化,潘石屹心里苦? |
发布时间:2016/9/26 来源: 阅读次数:2492 |
|
北京地税官网6月曾发布一则消息,
内容只有一句话:
6月8日,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一行到市地税局,与市地税局局长杨志强就相关涉税事项进行座谈。
越简单的新闻,越有料,越有内涵。
他们到底约谈什么相关涉税事项呢?
其实我是一个爱八卦的人,
下面综合新闻,做如下推测:
一、政策调整
1998年6月12日,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修正的“北京市施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的细则”
第四条规
定:企业、事业单位房产,不论自用还是出租
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,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,计算缴纳房产税。其他单位和个人
出租的房
产,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。按照该项规定,北京地区的企业如果出租房产,其房产税不是按照租金收入乘以12%计算的,而是按照房产余值乘以1.2%计算的。
2016年5月15日,北京市市长正式签署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,正式决定废止1986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65号文件。
这也就意味着,实施将近三
十年的,不论自用还是出租
均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政策
寿终正寝
。
2016年6月28日,
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的通知,通知规定:
一、
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,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%后的余值计算缴纳。
二、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,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,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、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,减征或免征房产税。三、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,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、10月1日至10月15日。四、
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。
9月9日,海淀地税公众号发布文章称,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。其主要内容包括:
一、
本市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
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,并非针对个人住宅的房地产税。
二、
房产税由
产权所有人缴纳。
三、计算公式如下:
二、SOHO业务
8月17日,SOHO中国发布2016年中期业绩报告。
2016年上半年,SOHO中国实现
营业额7.27亿元,
同比上升85%,毛利率达77%;净利润约6亿元,同比上升344%
。2016年上半年,公司取得
租金收入7亿元,
同比上升60%,目前已经完工投资物业的平均出租率为85%;平均租金水平较上一年上涨9.6%。
我们知道,SOHO中国近年来,一直致力于转型
商业地产租赁业务,通过
中期业绩报告可以看出,
租金收入占其营业额的比例高达96%
,北京地区作为SOHO租赁业务的重点,房产税政策的调整,将会对其业绩产生重大影响。
这就不难看出,为什么房产税政策刚一调整,潘石屹就要拜访北京地税相关领导了。不知道此次房产税政策调整对SOHO中国的业绩影响有多大,也许只有通过2016年年报,我们才能估算出具体影响。
以上内容,仅为推测,请勿联想。
|
|
|
|
|